香港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
香港入境處近期發布了關於簽證續簽的最新規定。自今年4月起,針對各項入境計劃的簽證延長逗留期限(續簽)申請,協會製作了「懶人包」指引:
更新的信息包括:
一、 續簽時間窗口規定 根據最新要求,申請人必須在特定的時間段內完成續簽申請的遞交以及相關費用的繳納: 最早遞交時間:簽證到期前 3個月 最晚遞交及繳費時間:簽證到期前 6個星期
注意事項:在等候申請結果期間,除在特別情況下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外,必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離開香港。
二、 新規適用範圍 此項新規適用於所有香港入境計劃。受影響的常見簽證類別包括但不限於: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